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江苏省科技厅关于 2026 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部署,我校将按基础研究重点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两大类别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申报条件
项目研究内容符合基础研究计划定位要求,申报人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填项目研究属性。项目名称、考核指标和研究内容等要体现基础研究特点,不与指南内容简单重复,避免“示范”“开发”“应用”等非基础研究内容,避免过时或已成熟的研究课题。本计划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材料中如有涉密内容需做脱密处理后再申报,并由项目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负责审查。
(一)省基础研究重点项目
1.省资助项目:面向国际科学前沿与产业发展急需,支持优秀团队开展重大科学问题协同攻关,鼓励 AI 驱动的科学研究。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 500 万元。具体申报条件详见申报指南。
2.省市联合资助项目:省与设区市按 1:1 共同出资,每个指南原则上支持不超过 1 项,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 150 万元。具体申报条件详见申报指南。
(二)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1.攀登项目
(1)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主持过省杰青、国家青年科学基金(B 类)等同等层次项目;获国家青年科学基金(A 类)等同等项目资助者不得申报。
(2)年龄:男性不超过 45 周岁(1981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 48 周岁(1978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优先支持 40 周岁以下。
2.杰出青年基金项目
(1)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获国家青年科学基金(A/B 类)、省杰青等资助者不得申报。
(2)年龄:男性不超过 40 周岁(1986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 43 周岁(1983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优先支持 38 周岁以下。
3.优秀青年基金项目
(1)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主持过国家青年科学基金(C 类)或省青年基金并已结题;获国家青年科学基金(A/B 类)、省杰青 / 优青等资助者不得申报。
(2)年龄:男性不超过 38 周岁(1988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 41 周岁(1985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优先支持 35 周岁以下。
4.青年基金项目
(1)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未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
(2)年龄:男性不超过 35 周岁(1991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 38 周岁(1988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优先支持 30 周岁以下。
5.面上项目
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具备基础研究经历。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推荐。
6.非共识项目
(1)鼓励原创、颠覆性探索,由国家实验室、省实验室、省基础科学中心、省基金咨询委委员实名推荐。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 20 万元。
(2)被推荐人原则上不超过 35 周岁(1991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研究方向争议大、风险高、原创性强。
注:项目受理截止前,有应结未结省基金项目的单位,按应结未结项目数核减对应学院面上项目推荐名额。
二、申报要求
1.限项与重复申报
(1)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计划。
(2)同一负责人仅限申报 1 项省科技计划项目。
(3)我校攀登项目限额1项、杰青项目限额3项、优青项目限额3项、面上项目限额10项、青年项目无限额。
(4)禁止将同一项目(核心内容、关键技术、实施路径高度相似)多头申报省科技厅、发改委、工信厅等多部门项目,违者取消立项资格。
(5)项目申报书按要求完成签字盖章手续,扫描形成 PDF 格式上传。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签字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其他项目附件材料应传尽传。
2.研究属性与内容
从自由探索类 / 目标导向类二选一填报,突出基础研究特点,不得含 “示范、开发、应用” 等非基础研究表述;本计划不受理涉密项目,涉密材料须脱密后申报。
3.学校受理时间与材料
(1)限项项目电子申报书(省资助、省市联合、攀登、杰青、优青、面上)于2026 年 5 月 6 日 9:00 前发送至科技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2)提交材料:各二级学院将2026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于5月9日前发送至科技处邮箱;青年基金项目科研诚信承诺书(纸质版,学院收齐于5月9日前统一交科技处盖章,之后返回负责人上传)。
4.系统提交时间:省厅截止时间5月28日,学校截止时间5月20日。
5.附件
(1)汇总表模板:
2026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2)申报指南:
关于印发《2026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pdf
(4)
【必看】账号登录与历史账号绑定常见问题处理指南 .pdf
三、重要提醒
1.项目申报书模版要从系统中下载最新版本
2.严格遵守时间节点,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3.务必核对签字、日期,缺项将被形式审查淘汰。
4.未按指南要求导致校内初筛淘汰,责任由学院及申请人自负。
5.实行经费包干制的项目无需编制预算。
6.附件须上传在职证明。
7.账号申请、登录和历史账号绑定问题详见附件(3)和(4)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奇、沈海林
联系电话:88510152、6152
邮箱:kyc@oa.czu.cn(电子版汇总表、申报书发送至此邮箱)
地址:文新楼442
科技处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