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科技处、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处下设项目与平台建设科、学科建设办公室两个内设机构。主要工作职责:
一、项目与平台建设科
1. 科技项目管理。负责组织和审核市级以上自然科学项目的选题和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学校自然科学项目的申报及评审工作;负责各类纵向自然科学立项项目任务书、合同书、承诺书的签定及经费下达工作;督办理工科在研项目的年度检查、验收及结题等;负责理工科项目的科技档案立卷、归档和管理工作。
2. 科技成果管理。负责专利申请、维护及管理工作;组织各级各类自然科学科技成果奖的申报工作;负责理工类学科年度科研工作量核算、科研成果统计及成果奖励工作。
3. 科研经费管理。拟定校内理工类学科科研经费及各类科技专项经费的预算;会同财务、审计部门监督和管理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
4. 其他工作。负责学校科研管理平台的管理工作;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学校人事处等相关部门完成理工类学科职称评定、岗位聘任、人才工程等各类科研业绩的审核工作。
二、学科建设办公室
1. 学科建设管理。负责拟定学校学科建设及实施计划;督办各级重点学科的规划、遴选、申报、管理和考核工作;督办各级各类重点实验室及工程中心的申报、管理及考核工作;负责组织科研设备申报、审批与统计工作
2. 研究生教育管理。组织相关二级学院及重点学科进行硕士研究生授予权论证、筹备和申报工作;协助相关二级学院完成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有关工作,落实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与聘任工作。
3. 科技机构管理。负责校内研究机构、科研基地、科研联合体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各类优秀科技人才(包括科技行业的专家)的选拔和推荐工作。
4. 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协助相关单位开展校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筹办学术研讨会、学术年会等。
5. 其他工作。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学校人事处等相关部门完成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的选拔和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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