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20-11-27浏览次数:1105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4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2018年度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026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按计划应在20208月底前完成的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和面上项目。

二、验收准备材料

项目负责人在完成《面上项目合同》确定的研究内容和技术指标基础上,提交《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报告》(附件1)一式2份及电子版,《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清单(附件2电子版。《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报告》其中的项目经费决算表须由负责人到财务处签字盖章。

三、验收方式

1.重大项目采取会议评审方式验收会议评审验收专家组由5位以上外单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

2.面上资助经费项目采取通讯评审方式进行验收通讯评议由3位以上外单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进行,通讯评议专家由项目负责人自行联系,通讯评审验收意见应规范齐全,须提供每一位专家意见并形成综合意见评议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向科研处提交经专家签字的《验收评审表》(附件3

3.面上自筹经费项目提交《面上项目合同》、《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报告》及研究成果至科研处组织验收

四、其它注意事项:

1.代表性成果要求:项目成果均应标注“江苏省普通高校自然科学研究资助项目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验收材料。

2.对于2018年立项预定完成时间为20208月底,但目前尚未完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可申请延期(最多延长一年)并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延期/终止申请清单》(附件4)电子版报送科研处审核。

请各学院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验收准备材料审核汇总后于20201221日1600前报送科研处并同时提交电子版。

联系人:郑淼电话:88510153

邮箱:kyc@oa.czu.cn

  

附件:1.附件1: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报告(双面打印).docx

        2.附件2: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清单.docx  

3.附件3:通讯验收评审表.doc

4.附件4: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延期 终止申请.docx

  

科研处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