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科技成果奖申报工作,经科技处研究决定,所有拟申报社会力量奖项的成果,须提前在科技处备案登记,提交二级学院盖章的《社会力量奖申报备案表》,经科技处批准方可申请用印。未经备案的成果,一律不予认定。
联系人:王奇 电话:0519-88510153
科技处
2025年4月2日
发布者:科技处发布时间:2025-04-02浏览次数:13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科技成果奖申报工作,经科技处研究决定,所有拟申报社会力量奖项的成果,须提前在科技处备案登记,提交二级学院盖章的《社会力量奖申报备案表》,经科技处批准方可申请用印。未经备案的成果,一律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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