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1. 国家和我省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集群、产业链重点发展方向和领域;
2. 国家和省鼓励发展的数字经济、生物经济、绿色经济、新基建以及疫情防控、环保安全相关高新技术领域;
3. 我市“532”发展战略中明确的十大先进制造业集群和八大 高成长性产业链等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市场前景的地方特色产业领域技术、产品或服务的创新。
二、申报要求
1. 符合《常州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和目标合理。
2. 各辖市区发改(经发)委(局)经初审后,于2023年3月31日前上报我委,我委将组织开展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的评审及确认工作,并择优推荐申报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
三、奖补金额
通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奖励10万元。
四、申报材料
1、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企业提供)
2、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
3、研发仪器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原值列表,原值20万元以上设备购买凭证。
4、现有研发场地房产证,如租用场地,提供租赁合同。
5、研发人员列表。申报单位所有研发人员列表。包括姓名、专业、所在部门、联系电话等。
博士学历的。附博士学历学位证明,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专职人员需提供近一年社保缴纳证明和工资单。兼职人员需提供聘用合同,社保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申报单位近一年工资单(待定)。
学术与技术带头人。附学术与技术带头人能力水平证明材料。专职人员需提供近一年社保缴纳证明和工资单。兼职人员需提供聘用合同,社保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申报单位近一年工资单(待定)。
6、国家及省部级相关项目列表及证明材料。
7、相关专利列表及证明材料。
8、相关新技术、新产品、新药、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等列表及认定证明材料。
9、主持或参与相关国际、国家与行业标准列表及证明材料。
10、国家级、省部级相关奖项列表及证明材料。
11、相关成果转移转让协议及收入凭证。
12、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五、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3月20日,电子版发送至kyc@oa.czu.cn,纸质材料一式六份报送科技处443。
联系方式:郑淼、陈小卉 88510152,88510154
附件:
科技处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