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名教育部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22-04-01浏览次数:767

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教育部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210 号,见附件1),现将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提名范围

  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分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青年科学奖4个奖种。前三类由学校直接提名。青年科学奖由专家或组织提名,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二、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教技〔20193号)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12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12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2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三、提交材料与截止时间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仔细研读提名工作手册(附件2),并严格按照以下时间截点进行申报:

415前提交项目汇总表(附件3);

415-425期间联系科技处获取报奖账号密码(过期不再分配);

513之前在线提交提名书主附件,填报系统为“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ybkjgl.moe.edu.cn/kjpj,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节假日8:0018:00)。

518提交纸质申报书,通用项目纸质提名书2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附件5,选填)。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书进 郑淼

  联系电话:88510152 88510153

  邮箱:kyc@oa.czu.cn

科研处

2022年4月1日

附件:

附件1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教育部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 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docx

附件3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通用项目汇总表(通用项目).docx

附件4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专用项目汇总表(专用项目).docx

附件5 回避专家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