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节点:12月20日】关于做好2021年度校级自科类科研基金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21-11-18浏览次数:1080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根据《常州工学院纵向科研基金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做好校级自科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2018年校级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

   2.将对2017年和以前的延期项目进行清理。

二、项目负责人填写《校级科研基金项目验收证书》(附件1),并按《常州工学院项目验收(评审)归档资料封面》(附件2)上提示的顺序装订验收材料一式两份,胶装后报送科研处。

      三、项目验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0日。 联系人:郑淼,联系电话:0519-88510153。

  

科研处

20211118

附件:

附件1:校级科研基金项目验收证书.doc

附件2:常州工学院科研项目验收(评审)归档资料封面.doc

附件3常州工学院科研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doc

附件4常州工学院校级科研项目自动结项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