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科技成果鉴定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20-11-18浏览次数:1184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为推动实施学科方向、团队、项目一体化发展,储备高水平科研成果,推动我校科技奖励申报,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科研处拟在12月初组织举办一批行业联合会的科技成果鉴定会,凡列入学校科技计划的科研项目都可以申报鉴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鉴定须具备的条件

1.达到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规定的指标要求;

2.完成正式样机、样品等实物研制,性能稳定可靠;

3.经有关使用单位实际使用、考核,证明可行;

4.技术文件齐全,包括研制报告、技术报告、测试报告、查新报告、用户报告;

5.科技成果的权属不存在争议。

二、鉴定技术资料

1.鉴定大纲

2.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

3.研制工作报告

4.技术研究报告

5.测试分析报告

6.设计与工艺图表

7.质量标准

8.应用试验报告或用户使用情况报告

9.财务、经济核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分析报告

10.查新报告(国内外查新)。

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可在上述资料中选择。资料和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引用文献和他人技术必须说明来源,材料文件必须打印,装订整齐。

三、上报材料和截止时间

1.1130前请各学院科研秘书统计本年度申请成果鉴定人员名单,汇总后统一发至邮箱:kyc@oa.czu.cn

2.需要申请成果鉴定的老师请在1125前将鉴定材料初稿一式一份递交科研处,进行筛选并根据成果具体情况做出合理安排。

3.纸质材料:《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一式一份(表格可在科研处主页下载中心报奖鉴定下载)、完整的技术鉴定资料(具体数量根据专家人数定,交科研处行政楼446室。

4.电子材料:《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鉴定技术材料》电子稿发送至邮箱:kyc@oa.czu.cn

联系人:郑淼

联系电话:88510153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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