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科通〔2023〕35号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已经启动,现转发江苏省教育厅有关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包括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类。凡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创新性成果、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正式发表的论文、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等可以根据类别推荐相应奖项。
二、推荐名额
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实行限额推荐,我校限报5项。
三、有关要求
本奖项推荐按照《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励实施细则》(见附件1)执行。鼓励学校推荐青年科学家参评。
(一)同一研究成果(著作、论文、专利等)仅能申请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之中一类奖项。同一人仅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不得兼报。合作完成的研究成果,由主要完成单位组织推荐。第一完成单位须是省内高等学校,第一完成人须为省内高等学校(含内设机构)在职在岗人员,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
(二)自然科学奖和技术发明奖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9人、二等奖不超过7人、三等奖不超过5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
1.已获得过国家级、省(部)级以及厅市级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的;
2.在知识产权以及完成单位、完成人署名等方面存在争议,尚未解决的;
3.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且直接关系到人身和社会安全、公共利益的项目,尚未获得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或批准的;
4. 涉及国防、安全、保密的。
四、材料要求
我单位将认真做好推荐成果的遴选和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将符合推荐条件的成果按要求进行公示。我单位材料提交截止日期:11月1日。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一)《2023 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
(二)《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推荐书》及附件材料(见附件2)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装订成册,并提交相应的电子版。
请各位申报人于11月1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科技处444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kyc@oa.czu.cn。
联系人:赵彻、沈海林,联系电话:88510153、18166881570。
附件1. 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励实施细则(试行).doc
附件2. 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推荐书(格式).doc
附件3. 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