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章程》和《中国机械工程学会表彰奖励条例》规定,2023年将开展“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科技奖”的推荐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项目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科技奖”下设的2个专项:1.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科技成就奖;
2.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青年科技成就奖;
二、推荐范围
1.“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科技成就奖”授予在以下范围内做出突出贡献的会员:(1)在我国机械科技界有广泛的影响,并为推动我国科学技术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2)在科研、设计、教学、生产、管理等工作中有重大贡献,并取得重大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3)提出新的学术思想、理论或见解,对科学技术发展有深远的影响,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4)在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和重大装备研制中做出重要贡献。
2.“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青年科技成就奖”授予年龄在40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为我国机械科学技术做出突出贡献的下列会员:(1)在科研、设计、教学、生产、管理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等工作中有突出贡献,并已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2)提出新的学术思想、理论或见解,对科学技术发展有较大的影响,并公认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
(3)在传播科学技术知识和推广应用新技术的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三、推荐方法及名额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科技成就奖”和“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青年科技成就奖”候选人由已获得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科技成就奖的获奖者和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理事以及专业分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机械工程学会推荐。每个推荐人或推荐单位最多只能推荐“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科技成就奖”和“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青年科技成就奖”候选人各1人。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科技奖”的获奖者享有本会向其他奖项推荐的优先权,请各推荐单位加以重视,推荐候选人坚持德才兼备,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
四、推荐材料及上报时间
推荐“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科技成就奖”、“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青年科技成就奖”候选人,须分别按相应推荐表格式要求填写(附件二和附件三),纸质件一式2份,其中原件1份;并附有关材料复印件1套和电子文件1套(文件大小不应大于50兆)。各奖项的推荐材料请于2023年7月31日前报到学会工作总部。逾期不予受理。
相关表格可到学会网站(https://www.cmes.org)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