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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2-18 浏览次数: 1069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项目面向省属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和高职高专院校,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有关部委设立的重点实验室、江苏省有关厅局设立的重点实验室等平台申报。

二、资助经费

本项目仍采取省立校助方式,项目立项后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高等学校根据项目建设任务,统筹生均财政拨款等经费安排,并确保项目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应符合《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项目负责人应为省属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职高专院校的在岗科技人员;独立学院申报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本校在编的专任教师。

(二)项目应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及其研究方向,主要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软件和信息服务、生物技术和新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新能源汽车、空天海洋装备、数字创意等重点领域申报。

(三)项目主要研究内容应与依托平台研究方向一致。项目负责人应为平台固定人员,具有正高级或取得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应用前景。项目研究须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突出项目实施效果和代表性成果评价,重点考察专利的转化运用及科技创新成果对支撑高质量发展的贡献。

(五)各高等学校应合理统筹整合相关科技资源,组织精干力量形成项目组,促进学科交叉与融合,鼓励联合申报。

(六)实行限额申报方式,每个符合申报条件的重点实验室限报1项。

四、申报程序和材料

(一)申报材料。填报《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请书》一式一份。

    (二)材料报送。3月10日前,各二级学院汇总后,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及汇总表发送至邮箱kyc@oa.czu.cn,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科(行政楼446#)。

(三)实行限额申报方式,每个符合申报条件的重点实验室限报1项。超过限额,进行校内遴选、公示,无异议后系统填报。

科研处

2022年2月18日

附件:  

  附件1.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书(2022年度).doc

附件2.2022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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